按照《中国有色矿业集团有限公司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验收销号管理规定》要求,现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措施整改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7日(2025年11月4日至2025年11月10日),欢迎公众对整改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联系人:郭盼盼 电话:010-84427117 邮箱:guopanpan@nfc-china.com
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情况公示
措施 编号 | 措施内容 | 完成情况 |
24-1(3) | 按照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方案做好4个露天采坑的治理和生态修复工作。北区1号露天采坑按照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方案开展治理和生态修复;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南区2、3、4号露天采坑塌陷区进行环境现状调查、风险评估和生态修复方案的编制工作,2022年8月完成方案编制,方案评审通过后严格按照方案组织实施。方案实施前采取洒水抑尘、拉网围封等措施对露天采坑进行生态环境防控。 | 1、北区1号露天采坑已按照《中色白矿白音诺尔铅锌矿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实施方案》,采取清运、石方整平、石方削坡(开挖)、回填垫坡、覆土、栽植山杏、撒播种草和建设导流渠等方式于2023年8月完成治理修复工作,治理效果通过地方主管部门现场核查。 2、中色白矿委托第三方机构于2022年8月编制完成《中色白矿白音诺尔铅锌矿南区2、3、4号露天采坑生态修复方案》(以下简称生态修复方案)并通过专家评审,方案实施前采取洒水抑尘、拉网围封等措施对露天采坑进行生态环境风险防控。 3、中色白矿按照地方主管部门要求,委托专业机构按照《生态修复方案》配套编制《中色白矿白音诺尔铅锌矿2、3、4号露天采坑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并于2023年7月通过地方主管部门批复,同意按照实施方案开展生态修复工作。《实施方案》南区2、3、4号露天采坑生态修复项目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主要对4号露天采坑平台、边坡、坑口及其他局部稳定区域进行地形整治、覆土绿化;第二阶段利用尾渣、废石对3个露天采坑下部采空区进行治理和回填;第三阶段对3个露天采坑回填区域进行覆土绿化,恢复生态功能。 4、2024年2月,中色白矿履行完《实施方案》中第一阶段生态修复项目的内部决策和外部审核手续,开始工程实施,2024年8月工程竣工并完成验收。 5、为进一步优化第二和第三阶段生态修复方案,压缩修复工期,中色白矿在充分考虑相关政策变化及产能提升的前提下,委托专业机构于2024年10月编制完成《中色白矿白音诺尔铅锌矿2、3、4号露天采坑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实施方案(变更)》(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变更)并获得地方主管部门批复,同意按照实施方案开展生态修复工作。《实施方案(变更)》中将南区2、3、4号露天采坑生态修复项目第二和第三阶段的修复方案变更为:第二阶段(2024年-2033年)对2号、3号、4号露天采坑及其下方采空区进行废石回填和尾砂膏体充填治理;第三阶段(2027年-2034年)对2号、3号、4号露天采坑回填治理后的场地进行整形覆土绿化和挡渣墙、截排水沟砌筑,对4个废石场重新进行覆土绿化等。 6、2024年12月,中色白矿履行完《实施方案(变更)》中第二和第三阶段生态修复项目的内部决策和外部审核手续,开始工程实施,截至2025年9月底,中色白矿已对南区4号露天采坑下部关联采空区进行膏体充填量约35万m³,已完成2025年度充填任务目标(29万m³),后续将持续开展膏体充填工作。 |